每年总有那么几天~~~

前一个白班的时候我就知道晚班时会有3个曼谷包机,所以我很早就去单位上晚班。小马哥跟我说浦东低云,已经有飞机出去备降了。我的席位上有一个航班已经去福州备降。大面积延误预案已经启动。我就知道今晚没法睡觉了。福州也不是一个好地方,从香港备降到福州的飞机一直在等待,领导让我把他弄回来,我被迫依次从福州站调》厦门区调》上海区调打电话,通知他们这个航班需要起飞。管制部门总是以我们没有二类运行的标准来限制我们飞回浦东,从法规上讲这个理由不能控制我们起飞。但从法规上讲,我的放行也是违法的。哈哈,反正运控领导就在边上。领导行政命令我放行的。
法规:第 121.633 条 仪表飞行规则的签派或者放行
除本规则第121.635 条规定外,按照仪表飞行规则签派或者放行飞机飞行
前,应当确认相应的天气实况报告、预报或者两者的组合,表明在签派或者放
行单中所列的每个机场的天气条件,在飞机预计到达时处于或者高于经批准的
最低标准,否则,不得签派或者放行飞机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

这一条规定了放行时的标准,通常是飞机在地面上的标准
第 121.667 条 仪表飞行规则的起飞和着陆最低标准
(b)除本条(d)款规定外,飞机不得飞越最后进近定位点继续进近,或者在
不使用最后进近定位点的机场,进入仪表进近程序的最后进近航段,除非由局
方批准的系统为该机场发布了最新的天气报告,报告该机场的能见度等于或者
高于仪表进近程序规定的能见度最低标准。

这条的意思是,如果飞机在天上,就算机场气象条件很差,机组至少可以飞到最后近进定位点。但是文中的“由局方批准的系统”究竟是哪些系统没有明确说明,导致很多机组在空中听到机场通波施行二类运行,就不飞往机场了。
(c)如果驾驶员根据本条(b)款已经开始实施仪表进近程序的最后进近,并
在此后收到了较新的天气报告,报告的天气条件低于最低天气标准,该驾驶员
仍可以继续进近至决断高或者最低下降高。当到达决断高或者最低下降高,在
进近复飞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以继续进近到低于决
断高或者最低下降高并着陆:(略)

过了最后近进定位点,后一个重要点就是复飞点或者决断高。(我觉得文章想表达的意思就是:试降。工作中我们不允许说试降,机组经常说)
第 121.671 条 报告的最低天气条件的适用性
在按照本规则第121.665 条至第121.669 条实施运行时,最新天气报告正
文中的云高和能见度值用于控制机场所有跑道上的目视飞行规则和仪表飞行规
则起飞、着陆和仪表进近程序。然而,如果最新天气报告,包括从管制塔台发
出的口头报告,含有针对机场某一特定跑道的跑道能见度或者跑道视程等数值,
这些特定值用于控制该跑道的目视飞行规则和仪表飞行规则着陆、起飞和仪表
直接进近。

这里说到“管制塔台发出的口头报告”很重要,也是我们和机组之间的矛盾。按我们的理解,在最后近进定位点时,如果塔台报告云底高够标准,我们就认为符合121.667条,机组可以经过最后近进定位点继续近进直到决断高,如果不够,就去备降。
后来有几个航班都落地浦东了,在210多英尺的地方建立目视参考。这样一来至少几个曼谷包机都能飞了。这样忙到12点多,在虹桥备降了两个航班,在福州因为起飞标准不够,过夜了两个航班。一点过后终于有一点空闲的时间,看老王走了几盘象棋。2点多时,肚子饿,看到Papa Johns的订餐广告好诱人,可惜人家半夜不送。4点多开始,一连串的回港国际航班就要到了。似乎虹桥有很多空机位,都备降到虹桥。好不容易熬到早上,没想到我晚节不保,重庆发了一个RVR250米的特选报,曼谷重庆必然要去备降了,我马上给贵阳打电话。TMD贵阳机场没人,我马上给重庆区调打电话,终于联系到贵阳站调。8点半交接班完成,总共值班14个小时,已经超时了。
总结,这是我记忆中的第二次大雾,去年的1月12日也是类似的情况。如果下一次大雾值班我不能着急做计划,要多检查几次再发送出去。还要带好足够的干粮,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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