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二类运行放行的标准,和实际操作似乎还存在模糊的地方。我觉得主要问题出在二类只有RVR标准,但是预报中没有RVR。这是一个法律空白。不清楚龚咪咪老师是不是也是这样认为的?
今后如果浦东低云,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得对管制说“有二类”了。
但是对于二类运行放行的标准,和实际操作似乎还存在模糊的地方。我觉得主要问题出在二类只有RVR标准,但是预报中没有RVR。这是一个法律空白。不清楚龚咪咪老师是不是也是这样认为的?
今后如果浦东低云,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得对管制说“有二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