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备降标准计算时是否考虑风向的争论

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从“不考虑风向”转变为“考虑风向”的。我曾经坚定的认为,计算备降标准时可以不考虑风向,因为备降标准的增加值可以“覆盖掉”跑道的选择。

但是近几年我觉得我错了。随着运行规范的更新,我慢慢地成为了“考虑风向”的坚定支持者。我会将风速超标的跑道先删除,再计算备降标准。因为运行规范C0013中明确写了,考虑跑道适用性时,需要考虑风的情况,其中还包括不超过侧风。

但是业内还有另一部分人,认为121部中没有要求,所以不必考虑。或者是认为,法规只要求“考虑”,没说怎么“考虑”。

而在各公司争论此事时,局方却没有站出来,澄清法规的想法。我觉得局方的不作为,比争论本身更难以忍受。希望在121R5中能明确一下。

=============================================================

另外,附上英文原版。(2016年5月17日最新更新了ETOPS运行备降场计算时遇到GPS/GNSS标准时的计算方法)

N 8900.364 OpSpec/MSpec/LOA C055, Alternate Airport IFR Weather Minimums》

3)When determining the suitability of a runway, wind (including gust) must be forecast to be within operating limits (including reduced visibility limits) and should be within the manufacturer’s maximum demonstrated crosswind.